文章发布
网站首页 > 文章发布 >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发布时间:2024-07-24 01:44:08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同学们的报到证以前是叫做派遣证,从这个名字的变化大家就可以感觉到就业方式的变化。在1995年国家人事部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之成为人事工作的一个新领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人事代理签订程序(1)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根据各自情况的不同,须向当地人才流动机构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件:①应聘到外地工作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信(证明其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等。②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由人才流动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的有关材料等。③辞职、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辞职、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3)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5)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5、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7、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8、 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9、 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人才。10、 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11、 代办失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12、 为委托单位承办其他人事管理事宜。13、对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可参照上述人事代理内容提供代理服务。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企业为什么要使用生产线外包。生产线承包的成功运作,是人力资源派遣和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既体现了人力资源派遣在用工上的优势 ,又使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在步调上统一,是现代企业从生产成本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充分考虑的结果。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性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派遣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企业就可以集中主要的精力、人力和财力等从事核心业务或是增值大的业务,以实现企业运营效益的较大化。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2.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甘肃临时工公司电话

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一般认为劳务派遣协议的性质为民事合同。但事实上,劳务派遣协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其受到劳动法的特别限制,性质应为劳动法上劳动合同之外的一种特别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提供人才派遣服务而收取服务费尽管具有市场交易行为的性质,但与商品买卖等普通民事合同不同,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因此该协议不能完全遵循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而要受到劳动法的诸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