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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7 01:44:06温州产线外包咨询服务
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只需具备“一性”就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于“临时性”“替代性”比较明确,而“辅助性”岗位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差别很大,在实际操作中予以明确确实有一定难度,因而,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实行比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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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根据劳务派遣机构和派遣员工签订合同,将派遣员工分配给其他单位,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服务费。那么劳务派遣有什么好处呢?今天,让劳务派遣公司带你去看看!1.劳务派遣员工未正式编制,像高校.事业单位等不在编制的职工不能与这些企业签订合同,所以大部分人都是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留下来的。2.劳务派遣的劳务费可以抵扣成本,像许多房地产用人单位聘请零工或劳务派遣员工,其工资计入劳务费,可以扣除成本。正式职工是指在劳动法和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然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各类员工,包括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其外籍员工等全体成员。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务派遣机构和派遣员工签订合同,将派遣员工分配给其他单位的一种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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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职工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的部门(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规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三条被派遣职工有权与用人单位职工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无类似岗位职工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岗位职工的劳动报酬确定。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公司依法为有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员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基本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依赖于劳动关系。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工伤保险费,因工伤受伤的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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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签订程序(1)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根据各自情况的不同,须向当地人才流动机构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件:①应聘到外地工作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信(证明其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等。②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由人才流动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的有关材料等。③辞职、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辞职、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3)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5)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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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的用人单位地位。《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明确认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仅包括劳务派遣单位能够自主履行的事项,如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还包括劳务派遣单位本身难以自主履行而需要由用工单位履行的事项,如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