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劳务派遣公司电话
发布时间:2024-07-30 01:43:28福建劳务派遣公司电话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同学们的报到证以前是叫做派遣证,从这个名字的变化大家就可以感觉到就业方式的变化。在1995年国家人事部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之成为人事工作的一个新领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福建劳务派遣公司电话
与传统的用工方式相比,劳务派遣能够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劳务派遣特殊的三方关系构造也容易被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来逃避法律义务,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劳动合同法》确认了劳务派遣的合法性,同时对其从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制。为控制劳务派遣的滥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6月20日公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1月24日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福建劳务派遣公司电话
企业可以从烦杂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经营和市场开发中去。企业与代理公司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从而避免企业因劳动政策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有极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使企业能更好的进入良性运作当中去。与政府职能部门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为劳动者、企业、政府机关架起沟通桥梁。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复建设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人事代理制度也促进了人才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对单位的依附管理,畅通了企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的渠道。在这种用人机制下员工增加了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促进他们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单位创造更大的效益。
福建劳务派遣公司电话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职工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的部门(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规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三条被派遣职工有权与用人单位职工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无类似岗位职工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岗位职工的劳动报酬确定。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公司依法为有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员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基本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依赖于劳动关系。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工伤保险费,因工伤受伤的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福建劳务派遣公司电话
人事代理服务对象(一)各类非国有(三资、集体、民营、乡企、私营等)单位和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即各类流动人员)应 该进行人事代理(1)辞职、辞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2)各类事务所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聘用的人员;(3)各类非国有单位聘用的人员;(4)自费大中专毕业和毕业研究生;(5)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7)其他各类流动人员。